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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sbxmzj -/2021-0907002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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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民宗局,全称“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双柏县委统战部的部门管理单位,具体行使以下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有关政策和受委托起草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方面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3)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协调民族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真饮食、食品、副食的生产、营销进行监督管理。(4)组织协调对全县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措施;组织、指导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的研究。(5)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财产、宗教印刷品和宗教用品等方面进行管理。(6)指导宗教团体做好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加强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推动和指导他们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7)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联系少数民族干部。(8)组织和协调部门与民族地方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等;参与、指导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参与制定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政策和规划;参与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和管理。(9)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宜。(10)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活动和生产自养;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11)指导宗教团体按照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开展宗教方面对外友好往来,宣传我国的宗教政策,抵制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组织和管理伊斯兰教的朝觐工作。(12)指导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13)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以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文物保护等工作。(14)承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和谐稳定

1)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2018年,我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落实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营造了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民族宗教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重大节庆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活动,在全县广大群众中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维护”“五个认同”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群众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自觉参与到示范创建中来。一年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示范创建宣传教育活动3场次,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举办双柏县“万名党员进党校”县委党校集中学习培训授课4场次,参训人员922人,累计授课6小时,授课内容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各2场次。印发宣传资料3200份,受教育人数达50000多人。指导各中小学坚持开设每周1节“民族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课,让中小学生从小就知道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投资1.3万元,在云双公路沿线和县城主干道制作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大型主题宣传牌8块263.5平方米。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干部及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掌握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的基本观点,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一年来,双柏县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贯彻到基层。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楚雄州民族教育条例》,落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优惠政策,全年共为909名初、高中毕业生办理了民族成分审批手续。二是严格按《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办理民族成分变更3人。三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关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对有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干部,在加强教育培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基础上,进行岗位锻炼,待条件成熟后,及时选拔到重要岗位。

3)开展形势研判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我县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完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化解,实行“一周一分析、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每季度召开一次民族宗教关系和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按“一件一表”及时统计上报州民宗委,对调处化解完成的典型性矛盾纠纷问题,按要求及时将调处案例或情况分析报告报送州民宗委。

2、抓项目争取和实施

为争取更多的民族宗教专项项目,县民宗局多次专程到省、州民宗委汇报对接,上报相关项目申报材料,得到省、州民宗委的关心和支持。2018年,我县共争取到中央、省、州民族专项项目补助资金670万元,实施项目19个,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80%,预计年底前全面完工。今年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6000万元,目前已完成5700万元,预计全年完成6250万元。

同时,针对部分乡镇2017年度实施的民族专项项目建设还未扫尾、2018年度民族专项项目实施工作统筹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的实际情况,我局深入实地督促和指导,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及质量。

3、抓民族文化体育

1)完成彝文字典(南部方言)编纂和彝文识字兴趣读本的编写出版。在去年开展彝文规范(南部方言)的基础上,今年,聘请国家级《查姆》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毕摩方贵生指导,县民宗局民族文化发展中心完成了彝文字典(南部方言)编纂,编写出版了《彝文识字兴趣读本》1000本。

2)积极参与各种民族节庆活动。组织和参与了庆祝楚雄彝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系列活动,中国·双柏彝族虎文化节、大麦地镇开街节、法脿镇锣笙节、安龙堡乡花鼓文化节、中国·哀牢·鄂嘉中元节、大庄仙鹤节等活动,大力弘扬双柏县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增进民族团结。

3)圆满承办双柏县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今年4月8日至9日,县民宗局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承办了由县委县政府主办的双柏县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来自全县10支代表队154名运动员参加了陀螺、射弩、双拐、磨秋、秋千、彝族式摔跤六个大项24个小项的比赛,充分展示了我县民族传统体育良好的竞技水平和精神风貌,营造了团结和谐的竞赛氛围。

4)组团参加全州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勇夺第二名。在今年10月举办的楚雄州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双柏县54名运动健儿参加了陀螺、射弩、秋千、彝族式摔跤、蹴球、双拐、板鞋竞速7个竞赛项目和4个表演项目的比赛,共荣获14金8银8铜佳绩,以团体总分290分的成绩摘取全州第二名,双柏县代表团还荣获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这是双柏县代表团继2014年州第九届民运会以来连续两届获得第二名。

5、抓宗教事务

1)召开会议,部署工作。9月1日分别召开全县宗教工作会议和全县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工作推进会议。9月14日,县委召开县委统一战线、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扩大)会议,对做好全县宗教工作作了再动员、再部署,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提请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双柏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县级成员单位、乡镇党委政府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宗教工作部门切实担负起依法管理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鲜明的政治导向推动宗教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3)拓宽工作载体,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县采取个人自学、单位组织学习、专题培训学习、党员大会集中学习、群众会议宣传学习、“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等渠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培训。一是利用县委中心学习组会议,对如何加强我县宗教工作、推进宗教“一网两单”制度建设作了1次专题学习交流发言。二是全县各党委(党组)依托干部职工学习日抓好学习宣传新《条例》;84个村(社区)党总支结合召开党总支大会和群众大会,对全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村组干部、群众进行学习宣传,做到全覆盖,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面。三是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主体班次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4次的学习辅导,共有922名基层党员参加了学习培训。四是于9月1日、9月14日两次对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领导、民族宗教专干、宗教界人士进行专题培训,着力解决了宗教工作干部“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五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宣讲新《条例》,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六是发放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手册图版400余份,使党的新时期宗教政策得到广泛的宣传。

4)注重把握原则,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注重把握原则,宗教工作坚持在“导”上下功夫,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一是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和谐寺观创建”活动相结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二是在全县3所寺院中扎实开展“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进宗教活动场所的“五进”活动,引导宗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三是支持和引导宗教界弘扬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宗教界到妥甸中学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向30名困难学生送去6000元慰问金。四是高度重视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县范围内对伊斯兰教领域清真“泛化”“阿化”“沙化”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经排查,我县有27户清真食馆、3户清真食品加工点和1辆客运班车有阿文标识,部分清真寺建筑设计及标志性图案模仿沙特风格外(文化元素),无明显的清真“泛化”“阿化”“沙化”问题。

5)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办理问题“交办清单”。2017年8月以来,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共4次向我县交办宗教问题清单9件,接到问题交办清单后,我县在第一时间召开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形成工作方案,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分赴各个乡镇及相关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已办结8件,正在办理1件,通过及时办理办结,为我县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层层压实责任,强势推进“一网两单”制度建设。全州“一网两单”工作现场推进会后, 双柏县强力推进。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级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双柏县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下发了《关于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建设基础信息采集有关工作的通知》;三是提请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和十三届县委第57次常委会会议,审定《双柏县县乡村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及责任制度(试行)》和同意并召开了全县民族宗教暨“一网两单”制度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安排“一网两单”制度建设工作经费5.4万元,为8个乡镇配备宗教工作专用电脑一台;五是于9月1日召开全县宗教工作会议和“一网两单”制度建设推进会议,安排部署“一网两单”制度建设相关工作;六是于9月14日召开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开展宗教自检自查自纠、“一网两单”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再落实。全县相关单位、各乡镇党委按“一网两单”制度建设的要求设置了县乡村全覆盖的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认真落实交办事项,工作进展态势良好。

7)实行标本兼治,抵御外来宗教渗透。我县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切实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治理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对大庄镇各三郎村委会岔河村村民李某组织周边村民在其家中进行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进行了依法查处和取缔,收缴传教书籍11本、光碟98片。2018年1月,对双柏县城妥甸某小区尹某某私设韩国基督教灵山教会双柏分会进行了依法取缔,责令尹某某夫妇停止非法活动,对主要参与人尹某某夫妇进行法制训诫教育,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对参与聚会活动的信教人员逐一面对面开展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信教。

8)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治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一是认真开展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排查,我县境内不存在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二是开展民间信仰点和新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统计上报工作。我县境内占地建筑面积5平方米以上的民间信仰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依法治理整顿民间信仰点私设功德箱借教敛财的问题。经过治理整顿,目前我县民间信仰点没有违规设立功德箱敛财的问题。 

5、抓脱贫攻坚

1)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准确把握村情民情贫情。县民宗局始终把脱贫攻坚的工作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按照县委县政府“一切为了脱贫攻坚、一切围绕脱贫攻坚、一切服从脱贫攻坚、一切服务脱贫攻坚”的要求,转变作风、沉下身子、潜心研究、认真规划,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村组开展精准帮扶。2018年,县民宗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贫困村、贫困户36次195人次。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挂钩联系村脱贫工作规划、村民小组产业发展规划、贫困户脱贫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规划(计划)做到因村制宜、因户施策,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围绕贫困户增收目标,发展精准脱贫产业。充分利用柏家河村委会的地理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按照人均有1亩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年人均有1头(只)商品畜出售的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全力打造一批富民产业。对养殖户集中进行验收和跟踪问效管理,实施好产业发展互助金项目。整合国家退耕还林、产业扶持等惠民政策,在麻栗树、松树林、上岔箐、下朱扎、上朱扎、龙呼甸、新村等8个自然村发展中药材和佛手香椽种植。积极争取项目支持,运用科技手段,重点对柏家河村辖区内5000亩核桃和1062亩青花椒进行提质增效管理,充分挖掘传统产业的增收潜力。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对照“610”指标,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整改措施。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出了挂包帮扶八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5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26条,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和完成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抓实抓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努力实现无漏评、无错评、无错退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把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的具体任务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对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年度脱贫出列的贫困户进行分析排查,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实现无漏评、无错评、无错退的工作目标。

5、抓作风建设

1)加强领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形成党支部成员齐抓共管、各股室协调配合和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并不定期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2)加强学习,提高廉政意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和省州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警示教育大会和廉政法治考试等,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3)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建立并修订完善了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一岗双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已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核查,进一步修订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防火墙”。 三是加强对民族专项资金的监管,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双柏民族文化发展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移交社保中心发放8人),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62.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74万元,占总收入的97.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32万元,占总收入的2.23%。与上年469.76万元对比,2018年收入合计减少7.70万元,减少1.64%,其中:财政拨款增加65.68万元,增长17.14%,其他收入减少76.28万元,减少88.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州直拨资金减少,同时2018年工资调整增资补发增加,2018年年初预算提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以及安排双柏县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示范点建设项目15个,民族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0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22万元,占总支出的42.61%;项目支出292.58万元,占总支出的57.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554.00万元对比,2018年支出合计减少4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0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6.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工资调整增资补发支出增加,2018年年初预算提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支出增加,项目支出省州直拨资金减少,支出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22万元。与上年185.16对比,2018年增加支出32.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人均1.55万元,包括车改补贴、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人均0.6万元的公用经费预算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58万元。与上年368.84万元对比,2018年减少支出76.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州直拨的民族工作经费减少,支出随之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7%。与上年411.03万元对比,2018年增加支出5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2018年工资调整增资补发增加,2018年年初预算提高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增加支出,项目支出安排双柏县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示范点建设项目15个,民族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支出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6.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5万元,资本性支出115.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工资福利支出21.34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1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8. 农林水(类)支出10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7%。主要用于支付双柏县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示范点建设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5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11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12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94.5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比上年增多,修理费增加使用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02万元,增长12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14万元,增长64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减少5.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长,修理费逐年增加,今年车辆使用次数增加,到民族地区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活动,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占65.76%;公务接待费支出1.89万元,占34.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本年度未发生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活动上下业务联系、扶贫工作联系、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3万元,与上年12.00万元对比,2018年增加8.13万元,主要原因是包括车改补贴、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人均0.6万元的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88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19万元,差旅费2.57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1.81万元,劳务费1.17万元,工会经费1.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21.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7万元,固定资产98.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1.18 

23.07 

98.11 

27.70 

19.40 

51.01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1.鄂嘉镇新树村委会栗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村组公路硬化长1240米,宽3.5米,厚0.2米;建设挡墙5道长264米,平均高2.5米,平均厚0.8米;涵洞建设3道(断面1m×1m)盖板20块;硬化村间道路长120米,宽2.5米,厚0.15米;安装太阳能路灯31盏;建设民族文化活动室彩钢瓦棚500平方米,安装示范村标识牌一座。受益72户247人。

2.双柏县大麦地镇峨足村委会峨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新挖村组公路8公里;安装1米×1米涵管6道共50米,安装0.8米×0.8米涵管8道60米,安装0.5米×0.5米涵管10道66米;支砌75#浆砌石567立方米,浇筑毛石混凝土36立方米;新挖生产公路1.2公里;安装示范村标识牌一座。受益42户186人。

3.双柏县大麦地镇峨足村委会各莫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扩修村组公路6000米,由现有路面宽度3.5米扩到6米(含排水沟);公路挡土墙、排水沟、过水路面支砌需75﹟浆砌石1110立方米;涵洞6道(断面1m×1m);建设规格PE300mm排污管540米,建设规格PE200mm排污管570米,建设化粪池4个32立方米(含盖板);新建容积200立方米蓄水池一个;安装特色村标识牌一座。受益77户378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推进双柏县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民宗、财政、审计、文化、农业等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把民族专项项目实施工作作为县、乡党政“一把手”工程,把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宗局,由县民宗局长兼任办公室。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全面检查考核,确保了民族宗教专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项目实施前,县、乡、村利用会议、标语、墙报、财务公开专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族宗教专项项目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工作意义、内容和目的,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明确建设主体,理清工作思路,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充分讨论酝酿民族专项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广泛宣传,深入学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充分认识到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永远是自己,彻底转变群众等、靠、要思想,以积极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建设工作之中。

3、分解责任、层层落实

民族宗教专项项目建设是一项内容多,涉及面广,业务性强的系统工程,它包括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内容,涉及到水利、农业、扶贫、交通、文化等诸多部门。县委、县人民政府把项目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县级各部门,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和验收考核,全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建立完善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任务,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和巩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4、整合资金,保障投入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脱贫攻坚的机遇,加大向省州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力度,加强对接联系,确保能够得到更多的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支持。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思路,对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财政“一事一议”奖补、扶贫开发、产业连片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土地开发整理、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在实施前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对在同区域或村组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捆绑运作,集中打造,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项目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5、强化管理,建章立制

为把我县民族宗教专项项目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县、乡两级把这项工作纳入民族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制定严格的检查验收细则和奖惩办法,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站所,落实到个人,做到每个细节都有人员进行项目质量监督。资金由县项目实施单位专户统一管理,工程款按工程施工进度单项验收后进行拨付,杜绝了资金截留、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的行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及时改正,保证了项目按质按量克期得以完成。项目建成验收后,及时移项目村民小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建成的基础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保持村内清洁卫生。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0801111

 



双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2019092804364544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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